│座談│電信網路業者vs. 科技巨頭:網路建設該由誰買單?

活動背景

2021年Netflix因為原創韓劇《魷魚遊戲》爆紅導致網路流量激增,而遭韓國寬頻業者提告求償額外的網路費。而今年(2023)引發全球高度關注的是,歐盟究竟會不會成功推出要求科技巨頭「公平分攤」(fair share)網路建設成本的立法,因為一旦法案通過,將為網路建設的籌資豎立全球新標竿。

目前歐盟執委會(EC)已著手立法前置作業的公開諮詢流程,此項提案主要是回應歐洲電信業者的訴求。業者們在去年(2022)指出,他們投資網路建設的金額已超過5,000億歐元(約新臺幣16.3兆),反觀佔歐洲55% 網路流量的6大科技巨頭(Meta、Alphabet、Apple、Amazon、Microsoft和 Netflix)卻沒有相關的財務貢獻。EC高層也表示,ISPs(網路服務供應商)長期未能獲得相對的投資回報,而隨著元宇宙(metaverse)新虛擬世界將至,連網需求還會攀升,所以,歐盟要對網路建設的願景和商業模式進行全面的反思。

不過,歐盟此舉也引發不少爭議。來自17國的34個公民團體指出,網路的建設和維運成本已大幅下降,終端用戶和內容業者也已向ISPs付費;且這種作法將違反歐盟「網路中立」法規,一旦各國仿效,還會導致全球網路分裂。歐洲網路交換中心(Euro-IX)也表示,此提案可能導致用戶的費用增加但服務和安全品質下降,因為科技巨頭可能會將新增成本轉嫁給用戶,或是降低品質以節省成本。當然,內容產業也提出反駁,成員包含科技巨頭的電腦與通訊產業協會(CCIA)強調,單是2018年以前,內容業者對網路基礎設施的投資(如資料中心、陸海光纜、內容傳遞網絡等)已經超過3千億美元(約新臺幣10兆)。

其實「公平分攤」網路建設成本並非嶄新議題,歐洲電信業者於2012年就於國際電信聯盟(ITU)會議遞出相同概念的「發送方付費」(Sending Party Pays)提案,但表決未獲通過。反倒是韓國率先於2020年12月實施俗稱Netflix law的法案,讓ISPs可向大型內容業者收取網路「穩定」費,惟法條文字模糊,Netflix和YouTube迄今仍拒絕付費。此外,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委員Brendan Carr去年9月也表示,美國的網路建設融資模式自1990年的撥接上網時代以來從未改變,而「現在是讓科技巨頭開始『公平分攤』的時刻了」。

「公平分攤」網路建設成本的舊議題為何捲土重來?電信業者/ISPs和內容業者的完整主張為何又誰說得有理?此議題在歐盟、韓國和美國發酵,是否會改變包含我國在內的網路建設經費來源?又一旦改變,將對網路生態系統和終端用戶帶來什麼影響?本場座談將邀請專家和業者代表帶您一探究竟。

活動訊息

日期:2023年4月12日(三) 14:00-16:00 
地點:IEAT國際會議中心 3樓第2會議室(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近捷運行天宮站4號出口)
※本活動將同步線上直播※

活動議程

13:40–14:00  報到

14:00–14:05  活動介紹

14:05–14:25   引言報告

  • 黃勝雄 執行長(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14:25–15:50   焦點座談

主持人:黃勝雄 執行長(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與談人(依姓氏筆畫排列):

  • 陳幼臻 副總經理(Google台灣政府事務及公共政策)
  • 劉莉秋 副秘書長(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
  • 鄭明宗 司長(數位發展部 韌性建設司)

15:50–16:00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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