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2022網路治理研習營實習學員 李O毅
IGF-USA 2022 於7月21日在華盛頓特區的Convene會議中心舉行,本文要介紹的是上午的第二場大會演講「通訊加密議題之辯論 (Beyond the Encrypted Content Debate)」。
本場次的主持人是政客公司 (Politico) 的記者Eric Geller,與談人分別是民主與科技中心 (Center for Democracy and Technology) 技術長Mallory Knodel、美國國家兒童失蹤與受虐兒童援助中心 (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 Exploited Children, NCMEC) 資深副主席暨法務長Yiota Soura、美國聯邦調查局 (Federal Bereau of Investigation, FBI) 科技政策辦公室助理主任Darrin Jones、網際網路協會 (Internet Society) 政策倡議主席John Morris。
主持人Geller開場就提到,通訊加密是近期非常重要的議題。舉例而言,政府到底有沒有權利破解嫌疑人的手機訊息進行取證,隱私權與犯罪偵查間到底該如何權衡,是很困難的問題。
首先發言的John Morris認為,資料加密這個議題已經討論多年,但更需要的是從民間來的專業意見,Yiota Soura也認同John的看法,並認為這個議題不應該僅僅是被傳媒關注而曇花一現。Geller回應,美國最高法院近來也針對健保資料庫的隱私問題做討論,有些州立法規定,不須經病人同意即可儲存病歷資料並加以使用,而資安管控不佳使這些個資極易外流,因此更應該升高大眾對於資料加密及個資保護議題的認識。Mallory Knodel認為弱勢族群及青少年對於資安的認識不足,常常將密碼外洩給陌生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因此必須加強大眾對於資料保護的認識。
當主題來到是否應讓FBI解密人民私下之通訊資料以獲取個資,於FBI任職的Darrin Jones提出了三個重點:第一,FBI從來都沒有想要請科技公司為其開後門藉以獲得人民之通訊資料及個資,亦未請求任何可以直接獲取資料的權利;第二,FBI傾向採取「設備端通訊監察」,也就是說FBI可以在通訊尚未加密前之發出端或已解密後之收取端,紀錄未加密或已解密之通訊內容;第三,最直接的下策即為直接扣押該設備,解鎖該設備並獲取資料。
Mallory Knodel認為,民主國家應該要建立透明且可問責的制度以使大眾信賴,然而根據Edward Snowden於2013做出的全球監控揭露報告 (Global surveillance disclosures) 的結果卻事與願違,大部分國家會採取非民主方式獲取個資或監視人民,這是十分令人擔憂。
John Morris引用英國國會議員Ian Levy於2022年7月21日發表的論文「平臺對兒童安全的思考 (Thoughts on Child Safety on Commodity Platforms) 」,指出通訊監察最適當的方法還是「設備端通訊監察」,這在技術上是較容易被克服且能確保科技業者不需為執法機關開後門。John Morris認為這些大的科技公司有時候並不是很贊同FBI的指令,因為這些公司需要對自己的客戶負責,客戶使用該軟體是基於信賴該軟體會保障個人隱私,倘若FBI會要求該公司提供客戶之通訊資料,則容易使客戶喪失信心,進而造成客戶流失,因此FBI也很難憾動科技巨頭們。
Mallory Knodel回應,在沒有通訊設備的年代人們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傳遞訊息,是最有隱私的方式;然而到了在數位時代,使用這些科技設備(如電話、傳訊APP)時就應該要明白這些訊息不可能被完美保護,因為其仍大可使用傳統方式通訊,若欲使用科技方式通訊則就要具有訊息可能流出的認知。Darrin Jones亦指出,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賦予政府搜索扣押之權利,亦即個人隱私權在滿足特定要件下必須讓步,因此主張「絕對不可讓步的隱私權」是不可理喻的。
接著議題轉到了兒童色情的預防,Yiota Soura指出雖然法律的執行面是個大哉問,但其實最困難的點在於犯罪的發現,如果過度以商業面考量科技公司客戶的隱私需求,則難以解決兒童色情之問題。據統計每年約有高達二千萬的兒童色情案件,但在這資訊「充分加密」的年代,這些案件都極難被執法者發覺,也不知從何辦起。因此這些大公司,如Google、Dropbox等,應該要在維護客戶隱私權及打擊兒童色情間,找出合理的平衡點。Darrin Jones回應,他覺得客戶追求隱私是合理的,但不應要求「絕對」的隱私,就像在收email時我們會期待科技公司可以幫我們篩選並過濾掉垃圾信件,這也是限縮自身的隱私權才有辦法做到。因此若要追求安全,就不可能享有絕對的隱私保護。
最後有人提問是否應該要以保護孩童為由監控他們的手機?Mallory Knodel提及自己擔任學校老師的經歷,他發現青少年極度保護自己的秘密,他們不希望自己與另一半的傳訊被父母或任何人發現,因此我們還是要尊重孩子的意願不輕易窺探他們訊息內容。 Darrin Jones最後總結,他認為這世界不是完美的,也不可能找出一個完美的制度。但是,我們應該讓科技來牽動我們的核心人權價值嗎?或是,我們是否應該讓核心人權價值引導身為國民的我們,是值得深思的。
※指導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II產業發展協進會